高皇后


英宗后。亳州蒙城(今安徽蒙城)人。曾祖父和祖父均有功于王室,官至节度使。其母曹氏为曹皇后(仁宗后)之姊,故幼时养在宫中,与英宗同岁。仁宗作主,婚配英宗,生三子一女。治平二年(1065)册封为后。其长子神宗即位,尊为皇太后。元丰八年(1085)神宗卒,哲宗即位,尊为太皇太后,因哲宗年幼而垂帘听政,临政九年,复祖宗法度为先务,起用司马光、吕公著、文彦博等人,废除王安石等人的青苗法、兵役法、市易法等一系列新法,又割让今天宁夏东部和陕西北部大片土地给西夏,以求安定。元祐八年(1093)病卒,年六十二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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