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咏史》


七言律诗。龚自珍作于道光五年(1825)。题为“咏史”,却不取材于历史,而取材于现实。诗中讽刺了“金粉东南十五州”流连声色的所谓名流,对清统治者的文化专制政策发出了慨叹,结句借田横抗汉的史实赞扬不甘屈服、保持气节的精神,揭露清统治者以仕官引诱文士的骗局。对仗工整、讽刺性强,以问句作结,引人深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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