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例


契约亦属之。要简单、严密,因是对权利、义务之规定。亦是代替说话的,不过要更严密,更经济。所谓“博士买驴,书券三纸,不见驴字”就不对了。这是要应用的。
文告、尺牍等多依语言之变而变,如“须至……者”一语,最近就不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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