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气之辨


儒学关于理气关系的讨论。自从二程体会出天理,并且把理作为自己学说的基础和最高范畴之后,理与气的关系就成为他们学说中的基本问题,也成为此后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。理气关系大体相当于现代哲学的物质与精神关系问题。

二程和朱熹都认为,气中存在着一个理,这个理是气运动的主宰。赖有这个理,气在运动时才呈现出秩序和规则。气聚合成人,理就成为人的本性或精神;人死亡,形体消散,气将逐渐消灭,但气中的理不会消灭,并且由理重新产生出气来。因此,二程和朱熹是把理和气当成了两个不同的存在。

和二程不同,张载也认为人的本性和精神是气中固有的存在,但他不认为气中固有的、成为人的本性和精神的东西是理,认为理只是气运动的法则,不是和气并列的另一个存在。明代以及清代的许多儒者都参加了这个讨论,其中有不少儒者反对把理与气看做两个存在,认为理只是气的运动法则。这些认为理是气的运动法则的人,往往认为人的精神是气中固有的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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