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典文学作品《读山海经》原文|注释|精注|赏析



精卫衔微木〔2〕,将以填沧海。刑天舞干戚,猛志故常在〔3〕。同物既无虑〔4〕,化去不复悔〔5〕。徒设在昔心,良辰讵可待〔6〕!

〔1〕组诗《读山海经》共十三首,写于陶渊明五十七岁到五十八岁时,是他的晚年作品。《山海经》是记述古代神话传说和海外山川异物的书,共十八卷。本诗是组诗的第十首,歌颂精卫和刑天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。
〔2〕精卫:鸟名。据《山海经·北山经》载,此鸟“其状如乌,文首,白喙,赤足”,“其鸣自詨。”又说它原是炎帝的小女儿,名叫女娃。因去东海游泳溺死,化为精卫。精卫经常口衔西山木石去填塞东海。微:小。
〔3〕“刑天”二句:据《山海经·海外西经》载:“刑天与帝至此争神,帝断其首,葬之常羊之山。乃以乳为目,以脐为口,操干戚以舞。”这两句意思是说:刑天被断头后仍不屈地挥舞盾斧战斗,他的壮志是永存的。刑天,神话人物,一释为神兽名。干,盾。戚,斧。
〔4〕同物:即同于物。物:指人以外的其他物类,这里指女娃变为精卫鸟。〔5〕化去:死去,指刑天被杀。
〔6〕“徒设”二句:是说徒然存有复仇的壮志,可是实现愿望的时刻又怎么能等得来!
本篇也是陶诗中豪放类作品,歌颂壮志常存、死而不悔的斗争精神。读此诗,使我们再一次感受到了陶渊明精神世界中“金刚怒目”的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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