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朝的田赋名称。《孟子·滕文公》:“夏后氏五十而贡”,即夏朝分给每户土地50亩,种田者根据土地所产向国家交纳十分之一作为贡物。不管是丰年还是歉年,都要按照十分之一的定额收取田赋,可见这个制度还很不完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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