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朝的田赋名称。助就是借助民力耕种公田。《孟子·滕文公》:“殷人七十而助”,即商政府把一部分土地划分成70亩等量的田块,分配给奴隶家庭耕种,称为私田。奴隶家庭用1/10的劳动量耕种公田,公田上的收获物由奴隶主占有,私田不再纳税。对于公田收多收少,是丰年还是歉年,奴隶是不关心的,只要付出耕种私田劳动量的1/10就算完事。所以这种制度也很不完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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