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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制度
> 发布时间:2024-05-30 15:45 文章来源于网友投稿,仅供参考!
课田制
课田即纳税的田地。西晋初年征收田租的制度。规定:丁男交50亩土地的田租,即40斗(四斛);丁女交20亩土地的田租,即16斗;次丁男交25亩土地的田租,即20斗,次丁女免交。16~60岁为丁男丁女,13~15岁、61~65岁为次丁男丁女。边远少数民族不课田,每户交米30斗,再远者交5斗,称为“义米”;极远者每人交钱28文,称“算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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